皖武协[2019]9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国武术
段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武术(运动)协会、武术团体:
为调动基层协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协会在群众武术工作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更好的推动我省中国武术
段位制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2018 修订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9年5月16日
安徽省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2018 修订本)中第二篇 《中国武术
段位制》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段位申报
第一条 申报资格: 凡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热爱武术,遵守武德,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的武术技术和理论水平者,符合申报条件,均可申报武术段位。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二条 初段位:
一、 一段
注重武德修养,(2023年起,年龄在8至12岁者,需获得九级级位证)、年龄满 8 岁者,可申请晋升一段。
二、 二段
获得一段资格满 1 年,且在获得一段后参加过市武术(运动)协会主办的培训或比赛者,可申请晋升二段。
三、三段
(一)获得二段资格满 1 年,且在获得二段后参加过市武术(运动)协会主办的培训或比赛者,可申请晋升三段。
(二)获得武术三级运动员称号者,可被授予三段。
第三条 中段位:
一、四段
(一)获得三段资格满 2 年,且在获得三段后参加过安徽省武术协会主办的培训或比赛达2次及以上者,可申报四段。
(二)获得武术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可被授予四段。
二、五段
(一)获得四段资格满 2 年,且在获得四段后参加过安徽省武术协会主办的培训或比赛达2次及以上者,可申报五段。
(二)获得武术一级运动员称号者,可被授予五段。
三、 六段
(一)获得五段资格满 2 年,且在获得五段后参加过安徽省武术协会主办的培训或比赛达2次及以上者,可申报六段。
(二)获得武术运动健将称号者,可被授予六段。
第四条 高段位: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条 荣誉段位条件: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章 段位考评
第六条 考评形式: 武术段位考评形式分为考试和评定。考试是对技术和理论进行现场考试。评定是根据申报者提供的技术录像、有关资料、理论材料,依照段位制的 文件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定。
第七条 考评内容:
一、理论考评
(一)初段位:武术礼仪操作,了解武德内容。
(二)中段位:武术基础常识的考试或提供 500 字左右的习武心得。
(三)高段位: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技术考试
(一)初段位:
1.武术套路:《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初段位套路,或经中国武术协会审定批准的、参照《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一至三段位动作数量与技术 难度编写的拳种的相应单练套路。
2.武术散打:《武术散打段位晋级考评手册》初段位的考评内容。
(二)中段位:
1.武术套路:《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段位套路,或经中国武术协会审定批准的、参照《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四至六段位动作数量与技术难度编写的拳种的相应单练套路。
2.武术散打:《武术散打段位晋级考评手册》中段位的考评内容
3、获得当年或上一年度安徽省传统武术比赛单项一等奖及精英赛前八名者免予技术考试。
(三)高段位: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章 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八条 管理机构的组成:
一、安徽省武术协会设武术段位制办公室,负责全省武术段位制工作的管理、审批。
二、全省各市武术(运动)协会须按机构组成要求设立武术段位制办公室,并报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批准。
三、全省各市武术段位制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内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与段位审批。
第九条 管理机构人员的组成:
一、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负责人至少有 1 名高段位者;成员由 5 至 7 人组成, 其中七段位至少 1 人、六段位 4 至 6 人。
二、各市武术段位制办公室负责人至少有 1 名六段位者;成员由 3 至 5 人组成, 其中六段位至少 1 人、五段位 2 至 4 人。
第十条 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转发与实施中国武术协会对《中国武术段位制》的相关政策、 制度和文件精神。
(二)负责本省区域内一级段位考试点的审核并报中国武术协会审批,负责对二级段位考试点的审批,并报中国武术协会备案,配合二级段位制办公室做好二级段位考试点监管、指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二级段位考试点的积极性。
(三)负责本区域内二级段位制办公室上报初段位人员的备。
(四)负责组织本区域内一级段位考试点上报中段位人员的审核、批准, 并上报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备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拖延、扣压一 级段位考试点符合认定成绩的申报与审批。
(五)负责接受和核准高段位人员申请材料,向中国武术协会推荐和报送高段位人员申请材料。
(六)负责本区域内申报荣誉段位的初步审核和推荐工作。
(七)负责本区域内的段位培训服务费的管理和分配。
(八)负责组织本区域内二级段位办公室管理人员和一级考评员的资格认定、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本区域内武术段位制网络系统,建立段位人员和一、二级考评人员数据库。
(十)负责段位证书、考评员证书和徽章预领申请,按证书预领制度,领取、打印、发放武术段位证书、考评员证书、徽章。
(十一)负责做好一级段位考试点管理、指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一级段位考试点的积极性。
(十二)负责本年度武术段位制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二、 各市武术段位制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落实《中国武术段位制》相关政策、制度和文件精神,有效开展本市区域段位制工作。
(二)负责本区域内二级段位考试点的组织、审核,并报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审批。
(三)负责组织本区域内二级段位考试点上报的初段位人员的审核、批准, 并报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备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拖延、扣压二级段位考试 点符合认定成绩的申报与审批。
(四)负责组织本区域内二级段位考试点管理人员和二级考评员的资格认 定、业务培训和管理。
(五)负责本区域内段位培训服务费的管理和分配。
(六)负责管理本区域内武术段位制网络系统。
(七)负责到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领取证书、徽章,并负责发放。
(八)负责本年度武术段位制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章 考评机构的设置
第十一条 一级段位考试点执行对中段位人员的考评。由安徽省武术协会行政管理人员 2至 3人、考评员 5 至 7 人组成,其中国家级考评员至少 1 人, 一级考评员 4 至 6 人。
第十二条中国武术段位考试点(以下简称考试点)是开展武术段位培训、 组织考试和成绩认定的考评机构。
第十三条 考试点的等级、组成与权限:
一、等级:
考试点分一级段位考试分点、二级段位考试点。
二、一级段位考试分点:
安徽省武术中段位考试根据每年各市武术段位办公室审核上报符合条件人员的数量,设2至3个考试分点组织考试。
三、二级段位考试点:
1、各市武术(运动)协会须审报成为中国武术二级段位考试点。
2、人员组成:由市武术协会行政管理人员 2至 3人、考评员由 3 至 5 人组成,其中一级考评员至少 1 人,二 级考评员 2 至 4 人。
3、确因距离所在市区较远,报考初段位人员较多,且符合条件的县级武术协会可向所属区域内的各市武术段位制办公室申请上报,经批准同意后可成为二级段位考试点,二级段位考试点必须是安徽省武术协会的团体会员。
四、权限:
(一)一级段位考试点:
一级段位考试点有资格对本区域内申报中段位人员的培训、 考试和成绩认定。
(二)二级段位考试点:
二级段位考试点有资格对本区域内申报初段位人员的培训、 考试和成绩认定,不得跨市考试和上报。
(三)各级段位制办公室负责人及各级考试点主任、副主任不得在其他段位办公室及考试点兼职 。
第十四条考试点的申报与管理:
一、 申报: 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负责审核一级段位考试分点。
各市武术段位制办公室负责审核二级段位考试点。
考试点申报条件:符合考评员等级、人数规定,具备培训武术技术的师资 队伍和教学、培训、考试场所,配备有电脑操作人员,具有电子数据汇总管理的能力。
二、管理: 段位考试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武术段位制工作开展状况,安徽省武术协会根据具体工作量化指标,每两年对考试点进行评估,对于成绩显著的二级段位考试点,当达到和具备一级段位考试分点各项工作指标与组成人员资格时,可提出申请,经安徽省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验收,可以提升为一级段位考试分点;对于未达到量化指标要求的二级段位考试点,安徽省武术协会有权撤销或并入其他成绩显著的二级段位考试点。
第十五条考试点的职责与任务:
一、一级段位考试点对习武者中段位考试成绩认可后,经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审核、批准;对申报高段位人员提出初审意见,经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审核、 上报。
二、二级段位考试点对习武者初段位考试成绩认可后,经二级(各市)武术段位制办公室审核、批准。
三、段位证书的领取
(一)一级段位考试点根据在中国武术协会备案的段位人数,到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领取证书、徽章。
(二)二级段位考试点根据在中国武术协会备案的段位人数,到二级(各市)武术段位制办公室领取证书、徽章。
第六章 考评员的管理
第十六条考评员等级:考评员分一级和二级。
第十七条考评员资格与认证:
一、一级考评员须具有六 段(含)以上段位等级,二级考评员须具有五段(含)以上段位等级。
二、须参加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和各级武术段位制办公室举办的段位考评员培训、考试。一级考评员由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授予资格证书;二级考评员由各市武术段位制办公室授予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统一由中国武术协会印制。
第十八条考评员职责: 中国武术段位考评员,按《中国武术段位制》要求,参与各级武术段位考 评机构组织的相应工作。
第十九条考评员年审:
一、一、二级考评员在取得资格后,每四年年审一次。年审由安徽省武术段位制办公室、各市武术段位制办公室分别执行。
二、考评员若四年中没有参与中国武术段位制有关活动,则取消其考评员资格,如要恢复,须重新申报,并参加培训与考核。
第七章 经 费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一、各级段位考试点可在组织段位培训或考试时,收取培训服务费。段位培训服务费:初段位每人每段 150 元,中段位每人每段 300 元。
二、在校中小学生经考试点考试,并由学校集体申报初段位者,一律不收取费用,并免费发放段位证书(不含徽章)。
三、一级武术段位考试分点、二级武术段位考试点的段位培训服务费收取,按规定标准执行。
四、1、中段位所有武术段位培训服务费在参加考试时向一级武术段位考试分点全额一次性缴清,一级武术段位考试分点再按培训服务费分配比例反还各安徽省一级团体会员费用,将应上缴中国武术协会、安徽省武术协会费用一并打入安徽省武术协会账户(安徽省武术协会
账号:1302010109024970961开户行:工行合肥四牌楼支行),因审核考试不合格者,不退还段位培训服务费。
2、初段位培训服务费,所有费用在上报段位时按培训服务费分配比例,及时将应返还的费用返还给各安徽省二级、专业团体会员,将应上缴中国武术协会、安徽省武术协会费用一并打入安徽省武术协会账户(安徽省武术协会账号:1302010109024970961开户行:工行合肥四牌楼支行),因审核不合格者,不退还段位培训服务费。
五、各级武术段位考试点收取的培训服务费须严格按照规定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一条 培训服务费分配比例:
一、中段位考评与成绩认定后,收取的服务费总额分配如下:5%作为安徽省武术协会一级团体会员经费,35%作为一级武术段位考试分点使用场馆、聘请考评人员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40%作为安徽省武术协会经费,20%上缴中国武术协会作为购买段位徽章、证书费用和中国武术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
二、初段位考评与成绩认定审批后,收取的服务费总额分配如下: 30%作为二级段位制办公室经费,20%上缴安徽省武术协会,10%上缴中国武术协会作为购买段位徽章、证书费用和中国武术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40%留存二级段位考试点作为使用场馆、聘请考评人 员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奖励: 凡在武术段位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安徽省协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处罚:
一、凡不具备相应武术段位等级,但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段位考评资格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注销其段位资格证书等处罚。
二、凡提供的申报材料中出现剽窃、伪造、抄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三 至五年内不得申报晋升段位的处罚。
三、凡利用武术段位行骗、诈取钱财行为引起社会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三至五年内不得申报晋升段位的处罚。
四、对武术段位管理机构的处罚: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安徽省武术
协会将根据情节给予暂停或取消其考评资格。
(一)其所在区域的段位制工作管理不力,致使本地区段位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二)不按《安徽省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及标准进行段位考评,不履行相关段位制规章制度.
(三)以段位考评为手段,以赢利为目的,违反规定乱收费,造成较坏影响.
(四)在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第九章 证书、徽章与服装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证书、徽章、服装: 按中国武术协会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申报中的要求:各市武术段位制办公室于每年的 9月 25日前报送中位(四段、五段、六段)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人个人材料。需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证明材料除原件上报外,须扫描并上传至安徽省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安徽省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武术拳击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大街1号安徽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新综合楼四楼
邮编:230051 电话/传真:0551—63686859
QQ邮箱: 51444920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每两年修订一次,在此之前与本 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 解释权属安徽省武术协会。
2019年5月16日